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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本科生请销假规定(2023年4月修订后试行)

发表人: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时间2024-11-25 20:30:00 点击:

一、晚点名

请假:晚点名当天下午2:00之前向辅导员请假(视情况请事假/病假/公假),除特殊情况外,事后请假视同旷到。

销假:当天晚上十一点返回学校后找生活委员报备销假。

二、平时周末请假(原则上仅家住武汉学生可请假)

请假:周末回家之前至辅导员处上交学生安全同意书(附件一)、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二)。

销假:晚点名到场即视为销假成功;晚点名未到需向辅导员请晚点名假(视情况请事假/病假/公假),在当天晚上十一点前回到学校以后当面找班级生活委员报备视为销假。

三、节假日离校(不涉及课程请假)

请假:离校同学按时上交学生安全同意书(附件一)和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二)。

销假:晚点名到场则视为销假成功;晚点名未到需向辅导员请晚点名假(视情况请事假/病假/公假),在当天晚上十一点前回到学校以后当面找班级生活委员报备视为销假。

四、特殊原因离校或请假

请假:离校同学本人至辅导员处上交学生安全同意书(附件一)、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二)、学生请假申请书(附件三)和学生请假审批表(附件四)(如不涉及课程请假无需提交附件三、四,附件三交至任课老师处),并由家长通过电话向辅导员说明情况。

销假:返回学校后向辅导员当面销假。

五、课程请假

请假:因特殊原因导致的课程请假(不涉及离校),向辅导员提交附件三并交至任课老师处。

销假:课程请假无需销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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