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廉政风险防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政治学研究院反腐倡廉工作实效,依照《华中师范大学廉政风险与防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建设,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不廉洁行为发生,努力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党员干部教师队伍,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科学、平稳、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
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成立政治学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分党委书记、院长
成员:副院长、各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院办公室主任、院党务干事
领导小组设联络员1名,由院党务干事兼任,主要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和整理、监督考核、会议筹备、对外联络等工作。
(四)主要风险点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查准找全风险点是基础。根据对权责的梳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将研究生招生、领导班子决策、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人事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公章管理作为主要风险点。并对风险产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并从防控的角度,按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界定,将研究生招生、领导决策界定为A类(高风险岗),将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界定为B类(较高风险岗),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和公章管理界定为C类(一般风险岗),并明确岗位责任人和岗位负责人。
(五)防范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的力度。对在本院风险点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及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加强反腐倡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建立健全教育、学习制度;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采取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及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正面教育、警示教育,规范日常行为,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2、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落实力度。改善学院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工作,制定有效防控措施是关键,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是重要保障,建立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是根本目标。
3、积极推进院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办事程序和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
(六)考核方法
按照学校《办法》考核标准,学院风险点岗位负责人员每年结合目标考核、履职考核,对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和总结,重点进行差距分析,量化效果。积极配合学校各项考评工作,对学院风险点岗位负责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及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检查本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的抽查工作。
2、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的经验,查找问题,根据学校考核反馈意见积极进行落实整改,不断修正和完善廉政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工作;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力度。
3、针对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暴露出的不规范行为,实施诫勉警示,及时纠正偏差,中止其错误行为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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