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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发表人: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时间2023-04-17 11:16:40 点击: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及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工作部署,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院团委根据团省委、省学联相关要求,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二、奖励设置

团省委、省学联拟评选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110名(其中包含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在省级遴选的基础上,团省委、省学联将择优推荐71人参加全国评选(团中央、全国学联拟从我省遴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71名,其中含“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推荐名额1名、社区实践类13名)。

1. 此次活动将为省级、国家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

2. 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的,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3. 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每人将同步获得2000元“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

4. 仅获评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人员不发放奖学金。

三、申报条件

1. 截至2023年暑假前,我院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推报要求

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4月19日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CNUZGTW@163.com,纸质版同时提交至学院420办公室学工助理处。电子版材料以“姓名+事迹类别+自强之星材料”的格式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包括:

1. 《2022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 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3. 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

4. 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以“学生姓名+事迹类别”的格式命名);

5. 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外提交县市区及以上团委推荐该生参选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的书面证明(加盖当地团委公章),以及能够体现该生参与社区实践工作状况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魏露 骆婉婷 吴津蝶

联系电话:027-67863800;027-67868931 ;13556600668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