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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表人: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时间2022-09-15 19:12:52 点击: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与方法,提升认定工作规范性、科学性与精准度,推进精准资助,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及学校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9级-2022级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标准

参照《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执行。附件1

三、学生申请

1.提交《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学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并登陆华中师范大学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单点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学生资助-家庭情况-填写调查表”栏目填写或更新家庭经济情况,并提交调查表扫描件或图片;

2.提交《华中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学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登陆华中师范大学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单点登录 “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学生资助-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栏目中提交认定申请,并上传《认定申请表》及其他支持材料(如家庭成员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扫描件或图片。

3.2022级需要困难认定的学生,需要提交《华中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9-21级需要困难认定的学生(含往年认定过的学生),需要提交《认定申请表》完成今年的困难等级认定和调整,其中若有学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无需资助,则需要提交《认定申请表》在困难等级处选择“非困难”,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请有意向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在一站式服务门户进行申请,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各班班长处,截止时间为9月22日(周四17:00(下午五点),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后期将针对本次工作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会提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请大家关注。未尽事宜见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调整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zizhu.ccnu.edu.cn/info/1071/4495.htm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