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开始报名,我院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9日,相关文件详见附件。现将学校通知全文转发如下:
各单位: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自1989年创办以来,日益受到高校广大师生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盛会。“挑战杯”竞赛为三级赛事,分为国赛、省赛、校赛。我校报送的作品在往届全省和全国竞赛中均取得了良好成绩。2017年,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在上海大学举行。为选拔优秀作品参赛,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旨
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挖掘和确定一批重点培育项目,为湖北省和全国“挑战杯”竞赛选拔优秀作品。
二、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须为2017年7月1日以前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6年11月10日前)
1. 各单位成立“挑战杯”竞赛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竞赛活动的领导、老师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1)报送校团委创新创业部(行政楼附楼304室);
2.各单位制定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并在学生中充分宣传发动,积极组织作品申报。
(二)组织申报阶段(2016年11月21日前)
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赛,于2016年11月21日之前以学院(中心、组织)为单位向校团委报送《单位作品申报汇总表》、《作品申报书》和《作者信息汇总表》(附件3-5),作品申报要求详见《参赛作品申报说明》(附件2),各单位报送作品总数上限为6件,在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学院可额外报送2件作品,原则上各单位报送作品中同一类别作品不超过3件。
(三)校级评审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学校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书面评审,选定优秀作品入围校内终审决赛;入围决赛作品申报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参加学校组织的终审决赛答辩。
(四)总结表彰及整改提高阶段(2017年1月—4月)
对校级竞赛获奖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将部分特别优秀作品纳入重点培育项目,提供技术指导、活动场所、项目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并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定期检查验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和全国竞赛。对于在省赛和国赛中获奖的作品,将参照华师行字【2013】564号文件给予奖励。
附件1:单位“挑战杯”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参赛作品申报说明
附件3:单位作品申报汇总表
附件4:作品申报书
附件5:作者信息汇总表
附件6:参赛作品承诺书
附件7:“挑战杯”竞赛资料汇编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