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根据工作要求,现启动2026-2027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我院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国家助学金设两个等级:一等资助标准为4690元/人,二等资助标准为3590元/人。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一等,认定为困难的可以申请二等。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2023-2026级非公费师范生、非“优师计划”师范生、非退役士兵。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10月28日17点前)。学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单点登录“服务-智慧学工-奖助申请”。同时,填写附件《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签名请务必手签)并将纸质表提交至辅导员处。请务必按时完成线上申请与线下表格提交。
此外,根据工作要求,请申报的同学务必填写收集表(用于数据导入,非常重要!):https://docs.qq.com/form/page/DV1VVZVJGcWROeGda
2.学院评审小组初评(10月30日前)。学院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及同学们提交的表格进行线下初审和线上数据审核工作,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生资助中心审核。11月上旬完成复审。
4.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送教育部审核,并发放助学金。
五、相关要求
1.国家助学金评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为基础,不搞“一刀切”,将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特别是今年受自然灾害影响,部分学生遭遇困难的,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原则上特别困难学生应获得更高等级的助学金。
2.请各位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能隐而不报,也不能夸大虚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当事学生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加强教育管理。
工作联系人:袁老师027-67861135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