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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表人: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时间2024-09-14 10:45:21 点击: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与方法,提升认定工作规范性、科学性与精准度,推进精准资助,我院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进行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1级-2024级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标准

参照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执行。

三、学生申请

1.提交《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填写《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并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单点登录“服务-智慧学工-家庭情况调查表 -编辑”栏目填写或更新家庭经济情况,勾选个人诚信承诺,可选择导出表格,提交至学院;

2.提交《华中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填写《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单点登录 “服务-智慧学工-困难生认定-新增”栏目中提交认定申请,附件上传支持材料(如家庭成员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扫描件或图片;

3. 2024级需要困难认定的学生,需要提交《华中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21-2023级需要认定的学生(含往年认定过的学生),需要提交《认定申请表》完成今年的困难等级认定和调整,其中若有学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则需要提交《认定申请表》在困难等级处选择“非困难”,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请有意向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在一站式服务门户进行申请,并将纸质版材料于9月22日(周日)前提交给各班班长(若班长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则交给本班级评议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各负责人于9月29日(周日)前汇总至学院学工办1001室,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后期将针对本次工作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会提前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请大家关注。未尽事宜见《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调整工作的通知》,链接:

https://zizhu.ccnu.edu.cn/info/1071/5312.htm

联 系 人:郑泓韬、袁文林

联系方式:027-67863985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2.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华中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