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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度科创园丁、科创之星和各类单项积极分子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人: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时间2023-12-30 12:14:25 点击:

各班级团支部:

2023年,学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各项工作中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涌现出一批甘于奉献、锐意进取的典型人物。为树立榜样,推动共青团工作发展,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度科创园丁、科创之星和各类单项积极分子的通知》,现启动2023年度科研园丁、学生科创之星以及美育与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权益与服务工作、社团活动、宣传工作、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科创活动等7项积极分子的推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学生科创之星以及美育与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权益与服务工作、社团活动、宣传工作、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科创活动积极分子的推选。原则上每位学生本年度内只能获评以上荣誉中的一项荣誉。

(二)全院教师均可参与科研园丁推选。

二、推选名额(拟定)

(一)科创园丁1名(仅限在职教师参评,校团委差额评选);

(二)学生科创之星1名(从拟推荐的科创积极分子中推荐1名参评,校团委差额评选);

(三)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2名;

(四)体育活动积极分子 2名;

(五)权益与服务工作积极分子 2名;

(六)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2名;

(七)科创活动积极分子 2名;

(八)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 5名(其中定向分配至春野环保协会(学生)、青年共创协会(学生)各1个名额);

(九)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要求和名额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三、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无不良表现,学习成绩合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其中,各类荣誉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一)科研园丁

关心学生科创活动,指导学生取得较多科创成果的教职工。学院团委将择优推报1名至校团委差额评选。不与“挑战杯”奖项重复评选。

(二)学生科创之星

思想素质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科创能力,公开发表学术成果1篇(件)以上。不与“挑战杯”奖项重复评选。学院团委将从拟推荐的科创积极分子中推荐1名至校团委差额评选,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如被评为学生科创之星,科创活动积极分子荣誉自动取消。

(三)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1.热爱文艺活动,有文艺特长,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

2.校大学生艺术团、各级学生会文艺部工作人员;

3.曾参与或组织各类美育实践活动和文艺活动,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四)体育活动积极分子

1.在学校、学院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表现活跃,能起到较好的带动作用;

2.为校、院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曾在校运会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权益与服务工作积极分子

1.在学生权益服务相关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积极参与学生权益服务相关工作,在相关工作中表现突出。

(六)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1.热爱宣传工作,积极为学校或学院宣传工作做贡献的校院各级宣传工作人员;

2.积极向校内外各级、各类媒体投稿,校外媒体稿件(包括消息、通讯、文学类稿件等)录用篇数达 2篇以上、校内媒体稿件录用篇数达4篇以上;

3.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宣传工作,参与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成绩突出;

4.在与学校及学院的网络宣传互动中,能始终坚持理性发声,积极传播正能量,且发言内容积极健康,无不当的网络言论,不低俗、不消极;

5.个人自媒体活跃度高,有较强影响力,被转发、评论、点赞次数多,且评价正面。

(七)科创活动积极分子

积极参与各项大学生科创实践活动,取得较显著的成绩,或在学习期间至少有1篇(件)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的科创成果或发明制作。不与“挑战杯”等奖项重复评选。

(八)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

1.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内积极参与我校各级各类

志愿服务工作的注册志愿者;

2.参评对象须为已在我校志愿者管理信息系统和“志愿汇”平台完成注册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内须在我校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至少半年或组织参加过院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活动或志愿服务工作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反响;

3.存在志愿服务活动或志愿服务工作相关活动无法按质按量完成等情形者不予考虑。

(九)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2023年度考评中获“五星级”及“四星级”的学生社团、2023年度考评中排名前十的挂靠学院、2022年度“十佳社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2.积极参加并长期坚持社团工作,为社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配合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工作;

4.组织或策划过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团活动或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各种级别的表彰。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请有意愿参与评选的师生认真填写对应的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3),将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以“申报荣誉类别+一卡通号+姓名”命名,于1月3日(星期三)12:00前将电子版PDF文件提交至学院团委邮箱 CCNUZGTW@163.com。

学院团委将组织评审工作组对参选师生提交的附件材料进行会评,择优向校团委推报并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联 系 人: 翁艾迪

联系方式:67863985


附件:1.2023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单项积极分子申报表

   2.2023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科创之星申报表

   3.2023年度华中师范大学科创园丁申报表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