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校团委相关文件要求,决定举办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院内选拔工作旨在为学校遴选优秀项目,并进行培育和包装,以备战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同时以此为带动,增强我院师生对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视,提升“挑战杯”赛事的关注度与参与度,进一步营造院内良好的创新创业工作氛围,助力我院“双一流”学科建设。
二、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须为2020年6月1日以前在华中师范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竞赛作品类型和要求
本次竞赛主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详见附件1)。
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赛程安排
按照“挑战杯”国赛、省赛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学校相关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本次院内选拔赛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学院将根据“挑战杯”助推计划结果(详情信息请见我院官网 http://politics.ccnu.edu.cn/info/1288/7052.
htm),从校级助推项目和院级助推项目中,结合后期提交的书面材料综合考量,择优选取6个项目进行上报。
(二)作品申报阶段(4月28日00:00—5月28日12:00)
各参赛团队自行按照竞赛作品类型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本次竞赛将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参赛者通过竞赛官网(www.tiaozhanbei.net)进行申报,经学院、校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1.作者申报(4月28日00:00—5月8日12:00)。参赛团队在竞赛官网注册申报。申报作者必须在线填写团队信息(团队成员信息及顺序一经确定,校赛期间将不接受任何更改)、作品信息,并根据需要上传作品申报材料、作品展示介绍视频、附加材料等,经确认后在线提交,提交材料将作为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为便于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项申报材料无须进行匿名处理。5月8日12:00系统关闭作者申报权限,届时作者将不能进行申报。
2.学院审核(5月8日12:00—5月28日12:00)。学院将于5月28日12:00点前在线审核各参赛作品,并提交至校团委审核。审核结束后将关闭学院审核权限,不再接受任何形式补报。
3.校团委审核(5月28日12:00-6月8日12:00)。校团委管理员将在竞赛官方网站针对学院的审核结果进行校级审核。
(三)校内初赛(6月)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进入校内终审决赛的作品名单,并公示。入围终审决赛作品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通过暑期社会实践进行调研,并不断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校内决赛(10月)
进行校内决赛,最终确定若干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五、奖项设置
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评出入围作品中的约65%获得三等奖,其余约35%进入终审决赛。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各等次奖项分别约占各类入围作品总数的3%、8%、24%。
六、激励机制
(一)校赛中将选拔部分优秀作品进行“挑战杯”竞赛的重点培育,并建议利用科学研究和社会调查方法进行打磨提升。
(二)大赛组委会将根据作品的具体发展情况,引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增强“挑战杯”竞赛的品牌效应。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将成立参赛协调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组织竞赛宣传发动、项目选拔、评审推荐,以及指导教师团队配备等方面的工作。
(二)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学院将认真研究“挑战杯”竞赛的有关规定、要求,在发挥参赛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发挥好指导教师的作用,充分挖掘并筛选出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的有竞争力的选题。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学院将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并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联系人:赵云龙
联系电话:18571640811;电子邮箱:563887867@qq.com
附件:1.参赛作品类型与要求
2.华中师范大学“挑战杯”系统使用手册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