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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发表人: 时间2016-02-17 10:14:54 点击:

二十、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选拔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勇于开拓创新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也为了向社会推荐、输送优秀高级专门人才,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脱产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认真执行学校、院(系、所)的决议,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导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能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婚恋问题。

2、学术思想活跃,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国内核心期刊上须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文科硕士生2篇以上,博士生3篇以上)数篇,署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第一作者。

3、读研期间获得过校级表彰或奖励;

4、体育锻炼积极,身心健康;

5、在择业过程中,能正确领会上级的就业政策,自觉遵守就业规范,讲究诚信,无违约现象发生。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读研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者;因故不能按时毕业者;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无故不上课也不请假者;自费出国留学者;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休学达三个月以上者;两个学期没按时注册者;对已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但未办完手续而离校者或不能按要求及时离校者;无正当理由要求改派者;毕业前夕如学位论文没有通过或发生其他不良行为(如作弊、剽窃他人成果等),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资格。

三、评选比例

按我院全日制脱产应届研究生总数的10%进行评选。

四、评选时间

每年五月初开始,中旬完成评选工作。

五、评选步骤

评选工作由各专业根据评比条件及要求负责安排。初评名单经各专业研究后,报学工办核定。

六、奖励方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得者,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归入其人事档案,并颁发证书和给予奖励。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工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