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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接受提前攻博的实施规定

发表人: 时间2016-02-17 10:15:03 点击: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接受提前攻博的实施规定

一、范围和对象

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含国家计划和自筹生,二年级学生应该业已批准提前毕业)。

二、条件

被推荐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好,业务水平和外语水平高,科研能力强,身体健康,具体为: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完成了全部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学习期间在本专业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水平较高学术论文两篇以上(含两篇)。

3.外语过六级,其他方面特别优秀可以放宽至四级。

4.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体验标准。

三、推荐程序

1.硕士生本人首先提出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华中师大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由指导教师向专业指导小组和院党政负责提出推荐名单,党总支应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政治表现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3.经博士生导师和导师组对被推荐人进行考核,通过之后由研究生秘书负责报研究生处。推荐送审学生的有关材料包括《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院、系、所综合推荐报告》、博士生导师的意见等。

4.由研究生处对全部送审人选进行一次外语考核,拟定我院提前攻博名单,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由院研究生秘书通知。

被批准提前攻博的学生必须履行博士生招生报名手续,否则不能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被接受提前攻博的研究生,占用接收导师当年招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