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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考勤规定

发表人: 时间2016-02-17 10:15:09 点击: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考勤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教职工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党务行政和教辅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培养好的风气,根据华师行人字[199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全院举行的大会,如政治学习、学术报告、教学科研等活动,实行签到制度,签到必须本人到场,不准代签。考勤结果定期公布。

2、对全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教职工没有理由不参加;若确有特殊情况(如所里安排有课程,或病事假、出差等)不能参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递交请假条;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参加者,以缺勤记载。

3、每学期末核算一次,坐班人员和教师病事假、无故缺勤累计结算,按学校规定与考评、工资和奖酬金等挂钩。

4、迟到(以15分钟为限)三次作一次缺席记载。

5、缺席一次扣发岗位津贴50元;事假一次扣发岗位津贴30元;病假(有医院证明)一次扣发岗位津贴10元。

6、以上规定由院办公室行政秘书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