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二、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6-02-17 10:15:22 来源: 作者: 【 】 浏览:次 评论:0

类 别

职责及负责人

学位审议

委员会

职责:

1.核查本院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是否具有答辩资格、答辩程序是否规范;

2.提出本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提出优秀硕士论文、优秀博士论文推荐名单;

3.审查并提出本院新增博士指导教师和硕士指导教师名单;    

4.研究并提出本院学位授予及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有争议的问题的处理意见;

5.接受党政联席会委托,审议与处理其它与学位授予及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的重大事情。

主任:徐勇         副主任:唐鸣  

成员:项继权、邓大才、韦红、陈伟东、吴理财、贺东航、胡宗山

秘书:赵琳

学术

委员会

职责:  

1.制订本院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

2.负责组织本学科建设与评估,9852112011计划等重大项目的申报、建设与评估;

3.负责遴选、评估与考核院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4.负责对本学科群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评议,并向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组推荐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选;

5.负责对本院教职工申报的科研项目选题进行评审,并决定院内的科研项目的立项,以及项目完成后的验收审核;

6.对申报院内科研奖励的成果进行审核,并决定奖励的标准;

7.对申请出版基金专著进行审核,并对优秀作品进行推荐;

8.接受党政联席会委托,审议与处理其它与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有关的重大事情。

主任:项继权

成员:徐勇、唐鸣、程又中、邓大才、陈伟东、吴理财、贺东航、胡宗山  

秘书:郝亚光

教学指导

委员会

职责:

1.审议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指导教学计划的修订和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改革工作,指导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规格的确定。

2.积极指导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研究、推广教学改革经验,提出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审议决定本院开展的教学研究项目。

3.指导建立和完善各类、各层次教学评价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审议各类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参与各种教学评估活动,对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申报院内教学奖励的成果进行审核,并决定奖励的标准;

5.对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咨询意见,供院领导决策参考。

6. 对引进人才进行教学技能考察。

7. 推动、审定研究生精品课程和主干课程的建设。

8. 对本院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教学能力和效果进行评议。

9. 接受党政联席会委托,审议与处理其它与教学有关的重大事情。

主任:韦红

成员:王长华、高秉雄、吴理财、贺东航、胡宗山、

牟成文、潘广炜

秘书:赵琳

附注:

1、专业委员会,实行集体会议共同决定制。如需票决的议程,出席会议者 2/3 及以上成员参加会议者为有效,获参加会议的 2/3 及以上有效票为通过。确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可以委托委员会其他成员代理。

2、涉及两个以上专业委员会的问题,采取主管专业委员会先通过有关议案,再由涉案的各专业委员会联系会议的形式讨论通过。票决的要求同第1条。

政治学研究院成立教授委员会的方案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政治学研究院拟成立教授委员会,将政治学研究院原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审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和全部职责并入教授委员会。

教授委员会自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开始运行,原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审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一并废止。

政治学研究院教授委员会成员

 任:唐鸣  

 员:程又中  项继权  陈伟东      吴理财  胡宗山   牟成文  袁方成  黄红发  

 书:潘广炜、赵琳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条:一、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校院两级管理改... 下一条:三、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师科研项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