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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接受申报挂靠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各学位点研究生导师的规则
2016-02-17 10:15:05 来源: 作者: 【 】 浏览:次 评论:0

、接受申报挂靠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各学位点研究生导师的规则

一、接受申报的条件

除申报者必须符合我校关于研究生导师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位点建设的需要,所申报学位点的导师不足。

2.符合学科性质和学科建设的要求。

1)申报者必须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科研项目的研究;

2)申报者的科研成果能为我所用。

3.适当扶持我院毕业生所在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

1)申报者现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的工作;

2)申报者的科研成果须与所申报的专业相关;

3)申报者或所在单位能为我院学科建设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持本单位推荐同意的函向我院学位点提出申请;

2.由学位点导师组的导师推荐;

3.由导师组根据学校评选研究生导师的条件进行初审并由导师组组长签字同意;

4.报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签订有关协议。

三、收费标准

1.申报挂靠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人收挂靠学科建设费8000元;

2.申报挂靠博士研究生导师每人收挂靠学科建设费15000元;

3.挂靠的导师如参加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则应承担该研究生的全部培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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